针对垂管实际,铜陵市地税局从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问题处置、管理机制等方面开展先期探索,在实现监督全覆盖的基础上,压实基层分局监督责任。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从严搭建队伍。在不设党组的分局实行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制度,明确纪检监察员不唯年龄,不唯履历,重在忠诚干净担当的选用标准,市、县(区)局以党组名义分别任命21名专(兼)职纪检监察员,由分局班子成员担任,负责履行所在单位监督责任。纪检监察员主要发挥独立“探头”作用,定期向市局党组及纪检组汇报工作,认真运用并督促分局“一把手”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开展经常性的批评教育和廉政约谈,切实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处置在一线工作中。
二是开展先期试点,理顺管理机制。在铜官区二分局开展工作试点,通过政策学习、座谈交流、班子讨论,市局指导等程序,出台《铜官区第二分局专职纪检监察员工作规则(试行)》,明确纪检监察员工作重点、工作职责、问题处置流程及管理关系。纪检监察员定位在于日常监督,重在监督工作落实和纪律执行情况,识别处置廉政风险和执法风险。纪检监察员工作接受市局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和考核,纪检监察员的监督检查结果作为所在单位个人绩效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是瞄准监督重点,逐步总结经验。纪检监察员对内重点监督党建工作和工作作风落实情况,对外重点监督行政执法和过错责任追究过程。对警示教育、“三会一课”、党支部创建、重大事项报告等活动内容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按照可操作、不增负的原则,对注销登记、非正常户认定、欠税管理、备案类减免税管理等高等级风险点的执行全过程进行监督,实现执法重要节点痕迹化管理和表单化管理,截至目前,已监督注销16户纳税人,总体来看,执法质量较以前得到提升,增量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形成了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是实现工作融合,注重抓早抓小。深化金税三期、内部控制信息软件在日常监督工作中的运用,着力实现纪检监察员日常监督工作与分局重点工作的匹配融合。在线索排查、执纪办案、业务培训等工作中,对纪检监察员实行“一揽子”管理,增进业务合作、信息共享和成果互用。对于纪检监察员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市局纪检监察部门及时介入调查,实现纪检监察员日常监督和纪检监察部门专责监督的无缝衔接,合力推动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