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专刊
参保政策
1.本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改革涉及哪些单位和人员?
解答:单位范围: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在铜的省属事业单位。
参保事业单位范围: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
位;经编制部门批复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未转企改制到位且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按规定不纳入分类范围的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尚未按规定经编制部门批复分类类别的且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不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人员范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单位中的编制内工作人员,包括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和原在编已退休的人员。离休人员不纳入改革范围,仍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
2.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基数如何计算?
解答:个人缴费基数:个人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月平均缴费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月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高于300%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基数:为全部参保职工的缴费基数之和。
3.新参加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解答: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当年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起薪当月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核定,其中机关工作人员缴费工资基数中的年终一次性奖金按起薪当月的基本工资核定。
4.机关、事业单位工资项目不一致,缴费基数包含哪些工资项目?
解答:公务员缴费基数工资项目: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警衔津贴+海关津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费基数工资项目: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包括中小学教师、护士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提高10%部分)+绩效工资。
机关技术工人缴费基数工资项目:技术等级工资+岗位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普通工人缴费基数工资项目:岗位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注:年终一次性奖金标准为结算年度的上年度12月份的基本工资。
5.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各为多少?
解答:单位缴费比例为20%,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个人缴费比例为8%,由单位代扣,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6.参保人员退休后如何计发基本养老保险金?
解答:基本养老保险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工作人员退休时,根据退休时的职务职级确定视同缴费指数
2、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3%
3、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7.如果参保人员人事关系出现变动,养老保险如何处理?
解答:同一统筹范围内: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关系,不转资金。
在跨统筹范围内:转移关系的同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按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基数之和12%转移(职业年金)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
8.如果参保人员离职,养老保险如何处理?
解答:1.对于改革前曾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应予确认,不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2.对于改革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以后基本养老保险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9.职业年金如何计算?
解答: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相同。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4%缴费。
10.如何领取职业年金?
解答:工作人员退休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办理流程
1.如何进行缴费登记?
解答:携带社保经办机构发放的参保登记表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登记即可。
2.如何进行申报缴费?
解答:缴费方式:1、已签过三方协议的参保单位应登录安徽省12366电子税务局提取当月申报数据,进行社保费的申报和缴纳。2、未开通网上申报的缴费人可在每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携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和打印缴费凭证,再送到各自的缴费银行缴纳。
3.相关注意事项有哪些?
解答:缴费必须要在征期结束前确认缴纳成功,最好在征期前3-5天完成全部申报缴纳流程,随后进行查询和确认,最终以社保费已入库或银行已扣款为标准确认缴纳成功,且以后每月申报缴纳后请养成查询的习惯,防止因网络等诸多原因最终未能实现缴费。超过征期缴费,地税局会依法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缴费单位会发生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4.遇到问题可以向谁咨询?
解答:咨询热线:12366 地税局基金(费)科: 288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