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义安区地方税务局设置内设机构8个,直属行政机构2个,派出机构7个,事业单位2个。
按纪检、监察机关有关规定设置监察室。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设立机关党委。因工作需要分别成立税收风险监控中心、纳税服务中心。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宣传、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来信来访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系统装备、固定资产和机关后勤服务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562-8814631
2、税政股
负责组织实施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联系电话:0562-8817972
3、基金(费)股
负责组织实施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水利建设
基金、地方教育附加费等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联系电话:0562-8810851
4、收入核算与财务管理股
负责编制税(费)收入计划任务;监督检查税(费)缴纳、退库情况;承办税(费)收入分析、预测和重点税(费)源监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税收会计、统计等相关制度;承担税(费)统计、税(费)数据和税(费)票证管理;负责系统经费、财务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62-8810960
5、纳税服务股(纳税服务中心)
2012年11月,根据工作需要将纳税服务股与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进行归并整合,成立纳税服务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关于纳税服务工作的各项规定,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管理、协调、监督全局纳税服务工作;负责纳税申报、税费款征收工作;负责税务登记证受理、转办、办理及登记变更,税务登记等基础信息的审核录入工作;负责发票印制、领用、发售、缴销、保管、归档管理和代开发票工作;负责税收票领用、结报、缴销、保管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纳税人涉税申请事项的受理、转办、办理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全区地税系统纳税辅导咨询、税收宣传、税收法律救济(不含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管理、实施纳税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受理纳税人有关纳税服务的投诉。
联系电话:0562-8827513
6、征管和科技发展股(法制办)
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实施税收征管规章制度和办法措施;承担地方税收征管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管理税收发票;承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的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562-8810937
7、人事教育股
承办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0562-8810935
8、耕地占用税与契税管理股
负责组织实施“两税”征收管理工作,拟定“两税”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开展政策调研,对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指导“两税”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两税”的政策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联系电话:0562-8817972
机关党委。承办机关和直属(派出)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0562-8810921
监察室。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受理对单位和个人违法乱纪行为的人民来信以及违纪单位和个人对所受处理、处分不服的申诉;按照管理权限,调查和处理违法违纪案件;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562-8814589
税收风险监控中心。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分析评价税源管理质量。
联系电话:0562-8877962
(二)直属机构
1、铜陵市义安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副科级建制)。
贯彻执行税务稽查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地方税稽查和违法案件举报的受理、查处工作;查处或参与查处偷税、抗税、骗税等涉税案件。内设综合股、稽查股、审理股、执行股等4个股。
按照市、县“一级稽查”要求,区局税收稽查职责上收至市地税局稽查局。
2、铜陵市义安区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分局(副科级建制)。负责区本级地方税和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纳税服务、日常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开展区级地方税税源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有关地方税、基金(费)收入计划的编报和执行等工作;负责区局行政审批有关工作。内设综合股、纳税服务股、管理股等3个股。
联系电话:0562-8811464
(三)派出机构
1、铜陵市义安区地方税务局五松分局(副科级建制)。联系电话:0562-8821200
2、铜陵市义安区地方税务局钟鸣分局(副科级建制)。联系电话:0562-8293001
3、铜陵市义安区地方税务局天门分局(副科级建制)。联系电话:0562-8311697
4、铜陵市义安区地方税务局顺安分局(副科级建制)。联系电话:0562-8896598
5、铜陵市义安区地方税务局东联分局(副科级建制)。与钟鸣分局合署办公。
6、铜陵市义安区地方税务局西联分局(副科级建制)。与顺安分局合署办公。
7、铜陵市义安区地方税务局胥坝分局(副科级建制)。与五松分局合署办公。
均负责各自辖区内地方税和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纳税服务和日常检查工作;开展地方税税源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有关地方税、基金(费)收入计划的编报和执行等工作。
(四)事业单位
1、电子税务管理中心(股级建制)
负责落实上级机关制定下发的信息系统建设与发展规划;负责执行税务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税务信息网络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以及与有关部门的横向联网和信息共享技术工作;负责计算机软、硬件维护,组织和参与有关软件应用及培训工作;指导税收信息化工作,参与本单位信息系统建设有关设备的政府采购工作。
联系电话:0562-8810965
2、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收中心(股级建制)
负责辖区内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具体征收工作,对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参与“两税”的政策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联系电话:0562-8817972